基础科学系
 首页  通知公告  院部概况  师资队伍  党建工作  规章制度  学术交流  实验实训  学习交流  职称评审  校务公开  教学科研  名师风采  安全教育 
通知公告
提示: 网站导航组件在当前页面和配置下,没有获得可显示的导航项。
安全教育
您的位置: 首页>安全教育>正文
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
2019-05-23 18:01   网络

一、实验室技术人员和教师应树立牢固的安全观念,保证仪器设备、物质安全使用,坚持做好职工岗前和学生实验前的安全教育。

二、实验前指导教师必须向学生详细讲解操作规程,并要求学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。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及时切断电源、收存设备,妥善处理有害、污染物品。

三、同时启用仪器设备的用电负荷不准超过本室额定电力负荷。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,严禁违章作业。

四、水、电设施发现损坏应及时修理。要做到人走灯灭、关水、断火源。

五、严格遵守易燃、易爆、有毒害及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管理制度及安全使用规程。

六、不得在实验室从事与本室业务无关的工作,确保仓库及门窗安全,防止盗窃发生。

七、实验室人员应掌握消防常识及各类灭火器的使用,以及时果断处理突发性火灾。

八、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切实负责,做好安全工作。每天下班前要对实验室电源是否切断、有害物品是否处理完毕、有无火灾、水患隐患、门窗是否关好等进行全面检查,一经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。每星期实验室主任应对本实验的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并将结果记录在案。

九、一旦发生事故,要及时向主管系(部、中心)保卫处、教务处报告,并保护好现场,接受调查和处理。

关闭窗口
 
访问量人数:

 

焦作大学基础教学部网站  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