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础科学系
 首页  通知公告  院部概况  师资队伍  党建工作  规章制度  学术交流  实验实训  学习交流  职称评审  校务公开  教学科研  名师风采  安全教育 
通知公告
提示: 网站导航组件在当前页面和配置下,没有获得可显示的导航项。
安全教育
您的位置: 首页>安全教育>正文
物理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
2019-05-23 18:02   网络

实验室是实验教学的重要基地,实验室安全是一切实验室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。为了确保实验室安全,特制定本管理条例,凡进入实验室工作、学习的人员必须予以遵守。

第一条 所有在实验室工作、学习的人员,要牢固树立“以人为本”的观念,要认识到在一切实验室工作中人是第一位的,首先要保障人身安全。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,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原则,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,克服麻痹大意思想,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救助知识。

第二条 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,层层落实安全责任;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教育、培训与考核,不断提高安全意识。实行谁主管,谁负责;确定每个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责任人。

第三条 认真落实安全工作巡查制度,坚持一日三查制度(即上班前、上班中、下班后的安全自查)坚持周查、月查和节假日前的安全大检查。由实验室主任负责,组织有关人员对实验室进行例行检查,规定每年至少4次,记录检查情况,提出存在的问题,并限时整改。实验室可以根据需要安排临时性检查。重点检查:用火、用电、用气部位是否安全措施到位?有无违章情况?安全通道、出口是否畅通?消防设施、器材是否完好?安全标识是否正确?其他有何安全隐患?并及时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。

第四条 进入实验室工作和学习的人员,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。未经实验室或设备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设备、设施,学生实验时要服从指导,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,不得违规操作或擅离职守。实验室管理人员下班前或最后一个离开实验室的人员,离开时要认真检查门窗、水、电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,确认安全无误后,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
第五条 实验室设备的设置和器材的存放必须遵循安全、科学、规范、整洁、有序的原则。实验结束后应做好实验场所及器具的清洁、整理,安全有序地存放好所用过的设备器材。学生实验结束后实验器材的整理、存放,一般应有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指导。

第六条 加强实验室设备管理,易发生重大火灾的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,并建立定期检查和维修制度。

第七条 结合实验室特点制度安全防范工作预案,并组织师生员工进行灭火、逃生演习做到训练有素,临危不乱。

第八条 为保证人身安全,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卫生,不得在实验室内煮食。实验室内禁止吸烟。实验室内不得用明火取暖,严禁违章搭电或超载用电。实验室内严禁放置私人物品如自行车、家具等。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带陌生人进入实验室。

第九条 对违章操作,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、污染、人身重大伤害等重大事故,事后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保护好现场,并立即向学院、保卫处、实验室及教务处和公安部门报告。对隐瞒不报或缩小事故真相者,应按有关规定予以从严处理。

关闭窗口
 
访问量人数:

 

焦作大学基础教学部网站  版权所有